法条解读亮点(十一):某汽车广告“抄袭”事件

发布时间:2022-06-27

【案情摘要】

2022年5月21日恰逢农历“小满”,某知名汽车公司发布了一则由巨星代言的广告。该广告以小汽车在乡野间驰骋为背景,“人生小满”为意境主图,被舆论群赞文词佳、镜头美而一时刷屏,播放过亿。

5月22日上午某抖音博主指责该广告严重抄袭其2021年发布文案。根据比对不难发现:抄袭的不仅是创意,更是大量雷同的文字,包括该博主写的一首诗。

某汽车公司于22日10点左右迅速下架该视频,并向社会发布道歉的公告,下架广告视频的同时表示责成广告代理公司对所涉文案侵权状况进行处理。据悉制作该广告的代理公司为业内知名的S公司。

【案例分析】

简单比对不难看出这两则视频文案基本一致,抄袭无疑,文案的思想完全相同,表达方式基本雷同,该广告视频中文案的细微差异不足以成为独立作品。某汽车公司作为直接侵权责任人不仅承担了品牌声誉方面的负面影响,也可能面临侵权责任承担。尽管其可以先向权利人承担责任之后再通过广告合同向广告代理商追偿,但对品牌负面影响部分即使有合同约定也将面临难举证局面。

《人民日报》对此发表微博表示:“…创意的归创意,法律的归法律,如今保护知识产权的共识早已不是’沉睡的意识’,关键是怎么做。大品牌、大企业尤其要带好头,任何个人、企业、平台都该树牢版权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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